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设心理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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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重症精神病患者,不仅需要药物治疗,还需要心理治疗。但我们的条例规定心理咨询机构不能从事诊断、治疗,这就存在界定迷糊的问题。”深圳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副会长蒋平发问道。明年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在12月8日举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座谈会上,来自卫生、教育、心理行业、法学界的各路专家为《条例》的实施献言建策。

  座谈会上,专家大多对《条例》的实施表示期待,但也有人也和蒋平一样,希望能更好的落实《条例》,如怎样分辨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职责又该如何明确等。对此,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戴广宇表示,《条例》历时6年制定,但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将在一年内出台条例相关实施细则。

  此外,在媒体关注的财政支持上,市财政委员会社会保障处调研员罗东辉表示,在听取专家和各方需求后,市财委将进行深入研究。

  “近几年,从基础设施和经费投入上来看,心理卫生这一块逐年增加。今年,我们结合《条例》在宣传经费和心理卫生进社区、进学校,以及劳务工心理健康指导上安排投入。此外,我们将督促各部门,提高经费使用效能,今后还要进行审计评效。”罗东辉说。

  据悉,目前我市心理卫生从业人员和医疗资源严重不足,以精神专科床位来说,全国平均为每万人口1.2张,而深圳只有0.2张,只有全国的六分之一。精神科医生人数上,我市仅有102位,而在与深圳人口相当的广州,却接近500位。据介绍,根据《条例》规定,我市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设置心理卫生科,开展心理卫生服务。

(责任编辑:龚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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