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川一女士患子宫颈炎,却被医院诊断为鳞状细胞癌而切除子宫,她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
昨悉,经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医院赔偿患者20余万元。
今年7月,汉川市马口镇的吴女士,因腰腹部腹胀痛等不适,间断性治疗无明显好转,前往汉川某医院就诊。该医院以慢性宫颈炎将吴某收入住院。同月25日,汉川某医院为吴某施行宫颈锥形切除手术,术中医院发现吴某宫颈肥大,重度糜烂。经刮片检查,认为系鳞状细胞癌,遂实施子宫全切术。
术后,吴某的家属到武汉几家大医院作切片检查时,结果未见癌性病变,而是子宫颈炎。吴某多次找该医院交涉无果后,将该医院告上法庭。
汉川法院立案后,经过反复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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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林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