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商贸行业执法稽查大队在一个多月的酒类检查中,主要对酒类的标签、酒精度、总酸、总脂、苯甲酸、糖精钠、色素等项目进行了抽检。经检测,白酒1批次不合格,主要是标签标识不合格。红酒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5.5%,其中,果酒标签标识不合格为11批次;酒精度与标识不相符为4批次;超量使用糖精钠为2批次。
在检查中,乌鲁木齐市商贸行业执法稽查大队发现,首府各大超市、酒厂经销公司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标签标识不规范,标签上未标注生产厂家、配料表、香型(白酒)。同时,未标注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酒精度与标识不符以及超量使用糖精钠。
(责任编辑:李俊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