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规范药品价格 为调价打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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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轮药价调整启动

  记者获悉,发改委调整药价的政策正密集出台。前几天,发改委还发布了《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

  发改委表示,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材料和形式不断翻新,一些企业通过改换剂型、规格或包装等逃避价格监管变相涨价,加重了社会公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业界普遍认为,从12月1日开始的这一轮大规模调研,应该是下一轮药价调整的前奏。

  “理性看待就会发现,药价虚高既不是什么新鲜词汇,发改委降药价也不是第一次。”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教授李玲撰文称,这些年发改委降药价很频繁,也很辛苦。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发改委之前研究提出“按照药品通用名称,选择有代表性的剂型规格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他剂型规格以代表品为基础,按照合理的差价比价关系核定价格”的管理方法。

  发改委表示,《规则》的制定经过了几年的试行,《规则》明确规定同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或包装之间最高零售价格的核定原则和方法。

  同时,发改委表示,《规则》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对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抑制企业通过改换剂型包装、变相涨价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李玲粗略统计,不算这次,近年来发改委降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已进行28次。反观效果,“药价频频降,百姓却始终没感觉”。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有关报告显示,新医改三年之旅接近尾声,而当初新医改的目标依然没有得到实现,主管部门正在加大力度寻找缓解“药价虚高”的办法。

  改革付费方式或成关键

  11月份,国家发改委、国家药监局等部委已经开展覆盖29个省市区的药品安全秩序整顿。

  德邦证券认为,药价是被管制的主要对象。关于调查药品出厂价的传闻去年就已经甚嚣尘上,现在国家发改委已经开始第一步,表明发改委对药价的了解和掌控的决心强化,为今后的合理定价埋下伏笔。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新医改课题专家顾昕向记者表示:药价不是招标环节推高的。推高药价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对药品加成的管制,政府规定只能加价15%出售。

  顾昕同时认为,快速降低药价很简单,就是把各省的中标价通知所有的医院,这个中标价就是最后的销售价格,医院可以自主采购和加价,但是不准突破“天花板”。医院肯定会挑便宜的,因为越便宜医院挣得越多。

  李玲在其文章中称,降药价不等于降药费,不合理用药的深层次原因仍未解决。老百姓真正的负担是药费高,不仅仅体现在“价”贵,还反映在“量”多上。

  “不合理用药”的深层次原因仍然在于医院和医生的趋利机制,永远是医生在替患者决定“需求量”。

  就此,李玲表示,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医生手中握着的“处方权”直接指向患者的口袋,而非患者的健康;患者却无法辨别什么是合理用药,什么是过度用药,只能被动接受。

  “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付费方式改革是根本的解决之道。”顾昕分析认为,实施打包付费,不一条一条数明细,只谈最后的费用。付费方式改变后,有没有中标价也就无所谓了,是不是加价15%也无关紧要,反正最后的费用就这么多。通过支付方式改革,让行政定价体系无疾而终,让其被边缘化。

(责任编辑: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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