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成立食品安全评估中心 将担起监测等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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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从2010年起全面实施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制定实施了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完成了一系列应急和常规风险评估任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经过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作为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国家级技术机构,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技术支持等工作。评估中心将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提交风险评估分析结果,经其确认后形成评估报告报卫生部,再由卫生部依法统一向社会发布。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院士在成立仪式上说,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针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这是制定食品安全法规的主要依据,也是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重要来源。欧盟、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相继成立了从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专业机构,这对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前,我国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我国的重要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了多项评估,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风险评估的总体水平还处于初步建设阶段,与食品安全的形势需求和社会期望还有很大差距,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成立,对于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水平和能力将会起到很大的推动和保证作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采取理事会决策监督管理模式,它采取的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还是全国第一家。理事会由多个部门的领导、专家组成,不像过去那样归口为某个单位管理,而是归口到各个部门组成的管理机构决策监督。目前,国家正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编制基本冻结,只批准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由此可见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

(责任编辑:晏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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