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带“药品”输液 误输入酒精获赔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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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老先生自带药品到小诊所输液,不料输入体内的却是老伴无意间灌装到输液瓶中的酒精。因诊所医生没有检查输液瓶中的药品,导致王老先生手部烧伤,被王老先生告上法庭。经密云法院调解,诊所医生赔偿王老汉损失1.2万元。

  王老先生诉称,2010年10月,他带药品到李某自己开设的小诊所里输液,但他并不知道,所带的输液瓶中装的不是药而是酒精。事后才知,是老伴无意间用药瓶灌装了酒精。王老先生称,诊所医生李某在输液前并未仔细检查瓶中液体的成分,而是直接将酒精当作药品输入到他体内。

  王老先生说,尽管在输液过程中,他多次对李某表示自己手背发麻、有疼痛感,但李某却说这是正常现象,此举导致自己左手背大面积烧伤。故而向李某索赔。

  李某对此辩称,装着酒精的输液瓶是王老先生带的,自己只是没有仔细检查而已,王老先生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经密云法院调解,李某同意分期赔偿王老先生损失1.2万元。

(责任编辑:王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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