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卫生部门重申乙肝患者入学就业权利
针对近期备受网友和市民关注的入学和就业遭遇乙肝项目检测问题,3月17日,佛山市卫生局再次发文重申规范和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
17日,佛山市卫生部门发文重申,今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切实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在健康体检中,没有受检者的要求并签字同意,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检测乙肝表面抗原项目。
近期佛山市卫生部门将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并要求各区卫生局近期组织专项检查。对违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纠正并给予通报批评;违规情节、后果严重的,禁止其开展体检服务。对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的医务人员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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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冼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