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因年老体弱,经常失眠,遇事过后就忘。于是,在某商店购买了一个治疗失眠、健忘的磁疗枕头。广告中作出“使用一个月,无效退款”的承诺。我使用一个月后毫无疗效,便提出退款要求。经营者让我再用一段时间,如无效就退款。
我又使用了一个多月仍无效果,再次要求退款。经营者却要我提供无效证明,否则不予退款。请问,经营者不履行其承诺,我该怎么办呢?
读者:王某
王某读者: 目前,医疗、美容、保健品的宣传广告上,经常违规出现“无效退款”的承诺。但事后经营者就以各种借口搪塞消费者的退款要求。经营者对消费者作出的承诺不予履行,就是采取虚假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因此,你在经营者拒绝履行退款的承诺后,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实习编辑: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