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化妆品在宣传疗效时,不允许使用“杀菌”“排毒”等用语,否则属于夸大宣传效果。另外,说明书中注有“防脱发”“防晒”等宣传特殊功效字样的化妆品,外包装上须有卫生部特批的“卫妆特字”字样,否则属不合格产品。此次检查中,几家药店的化妆品说明书中标有“抑菌”“祛疤”等字样,还有些化妆品的说明书上虽标注有“防脱发”“防晒”等字样,外包装却无卫生部对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许可批号。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药店选购化妆品时,要注意查看有无上述两项明显问题,以及外包装的生产日期、厂家是否健全、规范。
(责任编辑:龙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