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为非法行医提供场所最高可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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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银川8月19日电 宁夏日前出台新规,为非法行医活动提供房屋等场所的,房主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处罚。

  自治区卫生厅、公安厅、工商局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为非法行医者提供诊疗经营场所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执法部门查明场所用于非法行医的,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收回场所的,工商部门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近段时间以来,宁夏部分地区非法行医出现反弹。其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受经济利益驱使为其提供活动场所,也是非法行医反复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自治区卫生、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从8月起建立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为非法行医者提供诊疗经营场所的行为。

  《通知》规定,卫生部门一经发现固定的非法行医场所,在依法取缔、处罚的同时,将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提供非法行医经营场所的单位或个人下达《行政建议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终止与承租人的租赁合约。

(责任编辑: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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