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世界精神卫生日。记者从今年北京市举办的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上获悉,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的精神卫生法(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此前,记者从可靠消息渠道了解到:一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历经7年,在各地实施后取得了如下成效:截至2010年年底,该项目共登记建档28万例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20万例次;提供免费药物治疗累计9.4万例次,免费收治患者1.24万人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常务副主任马弘对该项目给予了这样的评价:“这一项目获取的实践经验,为制定精神卫生政策奠定了实践基础。”
精神卫生管理仍需完善
“2000年是中国精神卫生事业进入快速发展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候任会长唐宏宇对记者说,2000年,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致信卫生组织总干事,促动了中国精神卫生事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时至今日,中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迅猛。
据了解,2009年,我国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出4万亿元投资计划,其中向精神卫生建设领域投资100亿元用于改、扩建相关医疗设施。
但是,有关专家认为,尽管我国对精神卫生工作进行了相当大的投入,但这一工作目前仍难乐观。
据唐宏宇介绍,目前全国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为1600万,其中半数以上患有精神分裂症。与此对应的是,全国精神病科医生人数不及两万人,精神病医院病床数量不及20万张,每年出入医院的患者人数高达七八十万人次。
“现在有两个问题非常突出,一个是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严重不足,一个是患者得不到及时治疗。”唐宏宇分析说,由于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致使一些新患者和重复发病的老患者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管护,重性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情况严重,其负面社会影响加重了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恐惧、排斥和歧视,由此酿成一种恶性循环。
唐宏宇说:“100个亿的投入着眼于先把医院建立起来,而要在社区建立管理体系,就不止花100个亿了,这是个更艰巨的任务。”
在现有法律法规中,有哪些涉及精神卫生方面的条款可以促进这一工作?
唐宏宇告诉记者,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涉及精神卫生方面的条款非常少:刑法中只有第十八条专门讲管理;民法中有两条,一条是指定监护人,另一条是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警察法中有一条是讲加强管理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有一条;残疾人保障法里涉及精神疾病权益的也有一条,但仅仅是合并在其中提及的。
“现行法律对精神病患者权益保障和管理服务还不够,我们很多工作在开展后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唐宏宇说。
据了解,中国精神卫生立法从1985年就已开始,其间不断征求意见进行修订,直至正式进入国家立法议程。今年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精神卫生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后,精神卫生法很有可能在明年出台。”唐宏宇说,“以前我们做一些工作时,会遇到一些困难,其中原因就是没有法。精神卫生法出台后,将是中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又一重大标志。”
记者问唐宏宇,对正在拟定中的精神卫生法有怎样的期待?
唐宏宇说,最核心的问题是体现立法宗旨,即保护患者权益,规范精神卫生服务,发展精神卫生事业。“维权与发展和规范,这是最主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