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专家称广西艾滋检测实名制利于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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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第一站北京媒体中心报道 卫生部2月8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情况。其中有媒体问及关于广西人大提案艾滋病检测实名制的问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王宇作了相关解释。

卫生部专家称广西艾滋检测实名制利于防控

图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宇。

  艾滋检测遵循自愿原则

  艾滋病的检测长期以来是遵循着一个自愿进行检测。就是说不论是病人也好还是正常人也好,他想要对自己进行艾滋病检测的时候,到医院去要求,那么医生才能给他开检测化验单,这叫自愿进行检测,而不是说医生怀疑你是或者任意扩大检测,这个很早以前有这么一个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方式。

  王宇主任坦言,目前这种自愿检测的方式在国际上,尤其是在一些高发地区有局限性。

  “那个时候是为了克服社会歧视,有一个隐私权造成的,但是由于你携带了艾滋病病毒之后,就会对别人通过不同的方式,不洁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方式,对别人都会有一个感染危害。在这种情况下,你说照顾感染者的隐私,还是控制疫情、保护公众健康呢?”

  为何要进行艾滋检测实名制?

  王宇透露,我国早期进行检测的时候,最初的几万个艾滋患者,由于检测匿名的原因,到现在很难或者找不到这个人。“国际上很多研究结果证明,艾滋病的控制,你只要告诉这个人是阳性,他的传播活跃程度都会下降70%,所以单纯通过检测和告知就是很好的控制方式。如果没有实名制,你连结果都很难通知他,通知他以后又没有办法采取很好的治疗措施,就会影响艾滋病防控成效。”

  他还介绍,2011年国际上艾滋病防治上有一个大的突破,就是通过治疗进行预防,已经成为了科学杂志封面的议题。

  早期对艾滋病病毒阳性者给予抗病毒治疗,使得他体内的艾滋病浓度非常低,这个过程实际上就能预防传染他人。那么他的性伙伴,他的配偶被感染的机会就会大大降低。原来我们都知道等到艾滋病的病人出现了症状,甚至他血液里面的淋巴细胞的CD4细胞降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才启动抗病毒治疗,那就太晚了。他从感染阳性到淋巴细胞下降,要十来年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如果他是一个性活跃期间的话,会传染他人。那怎么样呢?有一个非常好的研究,在早期使用抗病毒药物,只要发现是阳性之后,就进行抗病毒治疗,使体内的病毒水平降低,在这段时间,有一些性活动的话,传播的机率就非常低,最后就可以以治疗来起到预防的作用。不进行实名制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做这些工作。

  减少对艾滋患者歧视仍需提倡

  王宇表示,我国以及国际上都在提倡要减少、消除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应该是从正面的工作去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通过一个隐匿的方式,不论是对于感染者也好,还是对于他周围密切的生活人群也好,都是一个巨大的威胁。这样来比较的话,艾滋病的感染、防治和社会管理,就能够走上一个正规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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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拟推动艾滋防治实名制

  记者近日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审查稿)》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有望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除了“艾滋病人滋事要承担法律责任”之外,草案审查稿明确,今后艾滋病检测将采用实名制,艾滋病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告知伴侣。

  截至2011年12月底,广西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在全国排名第二,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过去,广西推行的艾滋病患者匿名就诊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病人的隐私,但同时也带来相应的安全隐患大多数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在检测时使用假名字,有的患者在被检测出感染艾滋病后立即“蒸发”,不仅影响到疫情的准确统计,也影响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针对这种情况,草案审查稿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规定了艾滋病检测实名制,要求受检测者应当向检测机构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现住址等真实信息,而检测机构应当为受检测者保守信息秘密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艾滋病感染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草案审查稿明确规定了检测结果告知义务和授权告知:对确诊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应当将感染艾滋病的事实及时告知配偶和与其有性关系者,或者委托疾控机构代为告知;如不告知,疾控机构有权告知其配偶和与其有性关系者,并提供医学指导。

  此外,对一些高危人群,诸如因卖淫、嫖娼、吸毒被依法羁押或者监管的人员,从保障公共卫生、保护大部分人身体健康考虑,草案审查稿拟规定,对所有被依法羁押或者监管的人员都要进行艾滋病检测。

  据了解,广西艾滋病病毒新发感染者中有87%是通过性途径传播的。为规范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等服务业的防控责任,草案审查稿特别从五个方面规定了综合预防干预措施:一是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营业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二是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对有高危行为的人群进行检测和干预管理;三是定期组织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服务人员进行包括艾滋病检测项目的健康检查;四是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五是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工作时应当随身携带健康合格证明,接受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

(责任编辑:陈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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