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旦查实,最高可以奖励30万,且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昨天,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将于今年10月8日开始,施行《武汉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据了解,我市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完成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又率先出台第一个有奖举报办法。
市财政局相关人员介绍,市民所获奖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工程师姚彬说,为保障市民饮食和用药安全,该局制定的这部举报奖励办法,分为一般奖励和特殊奖励,确立了重奖机制,最低奖励200元,最高30万元。
市民的举报范围,主要可涉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各类未经许可、未经注册而生产经营;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非药用原辅料生产药品;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过期、变质、掺杂使假、受污染的前述产品;擅自更改、伪造许可证件、检验报告、批准证明文件的以及其他涉案货值较大,或者发生危害后果的等40多种有关食品药品的常见违法情形。凡是举报对象符合这些情形并查实的,将予以奖励。
具体哪些违法行为可举报,市民可登陆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进行查询。
全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受理电话为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