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自销售千余瓶未经批准进口抗癌药被公诉

社会万象 jkdyz 33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男子在印度打工期间,发现国内有很多人询问购买印度生产的抗癌药品。几经打听,发现若进购销售这一药品,因需求量大成本低,将有很高的利润。于是,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将千余瓶未经批准的进口抗癌药贩卖到国内。近日,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对被告人宋述昌提起公诉。

  33岁的宋述昌毕业于国内某名牌大学,2008年在深圳某医药公司工作,后被公司派到印度从事业务工作。2011年, 宋述昌从公司辞职开始自己做生意,并在印度孟买开了家“孟买客栈”。

  在印度开宾馆期间,宋述昌有几个QQ聊天群,主要有“中国人在孟买”、“中国华人群”等,群里有很多人问起能不能买到易瑞沙、特罗凯等几种药(抗癌类药)。于是,宋述昌开始注意到这些药品,并在网上查这些药品的价格、生产厂家、功能主治。

  易瑞沙这种药原本是英国研制,印度以前是英属殖民地,所以也掌握生产这种药品的技术。QQ群里经常有人通过在印度的中国人购买这些药,但英国产的易瑞沙价格比较贵,而印度产的则便宜很多。成本低,利润高,国内患者有大量需求,宋述昌就打起了这个主意。

  宋述昌通过跟QQ群里需要这些药品的人聊天了解到,国内的人都认一个名叫NATCO的公司。于是,宋述昌就到这个公司的主页上去找联系号码,后来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一个在孟买的代理商AshishTimit,了解了药品的价格。当时易瑞沙的价格是6500左右卢比,折合人民币900元左右,这样宋述昌就有了进货渠道。2012年年初,宋述昌感觉各方面了解差不多了,在QQ群里寻找购买易瑞沙的国内买家。

  2012年8月份左右,宋述昌建了一个叫“孟买客栈”的QQ群,主要是加一些在自己宾馆住过的中国人,方便他们下次来孟买时联系他。宋述昌每次都是在QQ上跟客户谈好药品的种类、价格和数量,之后就去找AshishTimit买药品,然后自己回国的话就自己就把药品带回国内,如果不回国,就找住在其宾馆的中国人,通过减免住宿费或给点好处费的方式让旅客帮忙带回去;或者在几个QQ群里寻找回国的人,每次给几百元好处费让他们帮忙把药带回国。

  把药品带到国内之后,都是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给买家,买家再把钱打到宋述昌银行卡上,或者通过支付宝付款。宋述昌一般两个月回国一次,一次能带回10到20瓶易瑞沙。住他宾馆的客人一次也只能带10到20瓶,带多了怕被查到,平均一个月能带六七十瓶。一年多时间,宋述昌总共将一千多瓶易瑞沙带回国,销售金额120余万元,非法获利20余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类案件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销售假药案,这些药品可能有一定的疗效,对于某些癌症患者来说可能是救命的一线希望。被告人宋述昌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就振振有词地辩解说:“我卖的这些药都有很好的疗效,买药的人都很感谢我,我是在做好事,为什么司法机关还要追究我的责任呢?”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对于进口药品,应经国家检验合格批准进口后,才能由具有经营药品资格的单位予以销售,而未获批准的进口药品即视为假药。刑法第141条规定,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包括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国家规定对于进口药品采取审批制度,是因为未报批检验进口的药品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将此类药品规定为“按假药论处”,目的就在于严格保障群众健康。

  因此,宋述昌销售的易瑞沙等药品即使是真药,因未获取进口批准,也视为销售假药,其不知法并不能成为逃脱罪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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