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残疾的祈女士欲坐在一个凳子上休息,却不料凳子被一个9岁女童踢翻,导致祈女士坐空摔倒诱发心脏病。事发后,祈女士将女童告上法庭,索赔1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经顺义法院调解,女童的父亲将1800元纸币和200个一毛钱硬币交至法院,用于支付赔偿金。
祈女士诉称,去年9月26日,她在顺义区某广场卖小玩具,销售中觉得有点累便准备坐到摊位边凳子上。没想到,被告女童把凳子撤走了。因自己视力残疾,也未防备,女童的突然举动导致她仰倒在地致心脏病发作,后治疗花费一万三千多元。由于女童的父母拒绝赔偿,故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女童的父亲辩称女儿当时是在广场玩耍,并未碰到原告的凳子,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后询问女童本人,对方也说没碰到凳子,是原告讹诈她。后法官向接警派出所调卷查看女童陈述记录,她承认确实踢到凳子致使原告坐空在地。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现原告已拿到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