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感冒连遭误诊 三医疗单位被判赔偿70万元

社会万象 jkdyz 58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咸阳一名小女孩由于感冒,在治疗过程中连续遭遇三家医疗单位的医疗过错。经过司法鉴定后,近日法院一审判三方总共赔偿小女孩各种费用70万元,三家医院没有提起上诉。

  2009年6月28日,年仅12岁的小雨(化名)因为感冒发烧,被家人带至家附近张某开的诊所治疗,张某给小雨进行了头孢噻肟钠、地塞米松及清开灵注射液、阿奇霉素等药物注射治疗,小雨遂出现过敏反应。

  之后,小雨家人将其送往咸阳市中心医院治疗,开始诊断为药疹,但是在治疗过程中,医院又按照麻疹给予治疗,导致病情恶化。2009年7月3日,咸阳市中心医院聘请院外专家会诊,最终认为是重度药疹。当天,小雨转到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然而小雨再次遭遇医疗缺陷,使得小雨眼睛严重受损、头皮毛发缺失。

  小雨病情稳定后,将上述3家医疗单位起诉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随后,法院委托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三家单位对小雨的病情都存有过错,张某对小雨诊治过程中存在使用药物配伍禁忌,是小雨发生药疹的主要原因;咸阳市中心医院未能对麻疹和药疹进行鉴别诊断,导致小雨的病情加重;西安交大二附院在对小雨诊治过程中存在眼科会诊不足,对头皮囊肿的观察不到位,是导致头皮毛发缺失的主要原因,存在医疗缺陷。

  近日,法院判决交大二附院赔偿小雨7万元,咸阳市中心医院赔付小雨38万余元,张某赔付24万余元,共计70万元。记者了解到,三家单位对此没有提起上诉。而在此前,清开灵注射液厂家曾给予小雨约67万元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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