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回应四川染“艾”儿童遭驱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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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关于部分媒体报道的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一名艾滋病感染男童遭同村200人联名驱离一事,国家卫生计生委于12月20日在官网上做出了回应,重申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就学、就医及生活救助等基本权利的要求,并要求各地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抽查,确保各项政策切实落实。

  以下是回应全文――

  针对近日部分媒体报道的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一名艾滋病感染男童遭同村200人联名驱离一事,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地方政府妥善做好该名艾滋病感染儿童的医疗救治、生活救助和入学教育等工作。据地方政府报告,该儿童2012年底确诊感染艾滋病,并进行了定期身体检查和免费抗艾滋病病毒治疗。从2013年开始,该儿童每月获得艾滋病儿童基本生活费678元,每年获得2000元的救助资金。目前,当地政府正在组织落实该儿童的入学、宣传教育及与村民沟通等工作。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权益保护。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实施了“四免一关怀”救治救助政策,卫生计生委、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和患者遗孤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均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就学、就医、生活救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通知,重申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就学、就医及生活救助等基本权利的要求,并要求各地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抽查,确保各项政策切实落实。

  事件回顾:

  2012年,坤坤在玩耍的时候,撞伤了头部,在治疗过程中经当地医疗和疾控部门化验,确认坤坤是由母婴传播感染了艾滋病。父亲外出打工多年从此没了音信,坤坤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坤坤的遭遇曾经被四川本地媒体报道,但是没有引起太多关注。

  此次大家对坤坤的关注最初起源于网上的一段拍客视频:村主任在村民大会中宣读联名信,说村民一致认为,坤坤对当地的群众以及儿童造成了恐惧,大家一致要求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隔离防治,离开村庄,使全村的群众和儿童得到健康。村民纷纷在联名信上签字,并按下203个红色的手印,其中还包括坤坤的爷爷。而小坤坤则在一旁目睹了整个事件的发生。此外,视频中也包含了一些当地村民和老人面对镜头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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