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院日前发布未成年人涉毒案件数据,警示未成年人涉毒品犯罪形势严峻。根据统计,2013年吸毒和参与制毒、贩毒等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57人,2014年这一数据为70人,增长22.81%,今年1月至6月,涉案人数已达66人,其中年龄最小的才15岁。惠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教育与社会监管缺失是主因,应加强禁毒宣传,强化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
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占比98.67%
小古(化名)在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了,辍学后她到酒吧跳舞,由于自己好奇,又受不良青年的蛊惑,小古沾染上了毒品,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2014年3月起,小古在惠东租赁房间,多次提供毒品并容留吸毒人员吸食毒品。同年10月20日,公安机关将小古及吸毒人员抓获归案,当场缴获共5.78克甲基苯丙胺晶体,还有吸管、锡纸等吸毒工具。由于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小古最终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已成为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的最主要类型”,惠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至今,惠州两级法院审结的150件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中,贩卖毒品案件131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7件,两类案件占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98.67%。
同时,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中零包、微量、多次贩毒现象突出,贩卖3克以内毒品的案件占八成以上,通常以每包50―2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交易,交易毒品多属品质低、价格低的类型。由于贩毒交易量少、目标小,便于携带和迅速交易,犯罪隐蔽性强,约四成犯罪人员具有多次贩卖毒品的严重情节,个别贩卖次数高达十余次,打击犯罪难度大。
家庭教育与社会监管缺失是主因
小阳(化名)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他跟随父亲和奶奶生活,与奶奶感情很好。然而,几年前奶奶去世,小阳颇受打击,于是渐渐跟社会上的不良青年走到了一起。2014年8月,小阳在惠东县多地多次向不同的人贩卖“K粉”,直到8月31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并当场在小阳身上缴获“K粉”8小包,共8.26克。最终,小阳因为多次贩卖毒品,被惠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在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的队伍中,半数以上被告有辍学经历或来自单亲、留守家庭”,惠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未成年毒品犯罪人员中,因学习成绩不好不想读书或被学校开除112人,来自单亲或留守家庭的12人,占人员总数的58.28%。
“家庭教育与社会监管缺失是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的最大诱因。”惠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离开校园的未成年人失去学校监管约束,家庭方面又因家庭变故、家长忙于工作、缺乏教育手段和技巧等原因,致使他们在教育监管方面处于“真空”状态。
禁毒宣传、心理健康教育两手都要硬
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形势严峻怎么办?惠州中院建议,禁毒宣传、心理健康教育两手都要硬。
首先是加强禁毒宣传教育。通过加大对毒品的识别方式、种类区分、吸食危害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以案说法、法院开放日、庭审公开等活动,让法制宣传走进校园、社区、家庭,广泛宣传毒品犯罪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引导他们不去错用、误用、试用毒品,主动避开毒品,以减少吸毒现象发生。
其次是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筑牢抵制毒品的心理防线。惠州中院建议学校将禁毒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特别是对青少年形成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特殊成长阶段,要注重正能量的渗透,筑牢健康的心理防线。
最后是加强经营性服务场所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未依法履行该法定义务的营业主体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关闭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