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苏连云港经济开发区猴嘴工业园一家企业的女工按照合同规定开始享受“保胎假”,每月工资标准与在岗正常出勤没有差别。该园在连云港市率先推行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协议》,以合同形式保护女工特殊权益。(《中国青年报》)
与某些企业歧视、故意刁难女性员工的做法相比,带薪“保胎假”无疑是妇女权益保障的良性示范。
近日,江苏连云港经济开发区猴嘴工业园一家企业的女工按照合同规定开始享受“保胎假”,每月工资标准与在岗正常出勤没有差别。该园在连云港市率先推行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协议》,以合同形式保护女工特殊权益。(《中国青年报》)
与某些企业歧视、故意刁难女性员工的做法相比,带薪“保胎假”无疑是妇女权益保障的良性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