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昨日从市经贸委获悉,最近20年,广州人均每年餐饮消费达到506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以上,居国内城市首位。
“食在广州”毫不夸张。广州餐饮业年零售额从1978年的1.62亿元,到2008年的515.44亿元,增长了318.2倍,餐饮经营网点增长了26倍。餐饮业年零售额一直保持每年两位数的高速增长(仅次于上海的669.54亿元,高于北京的411亿元,占全省餐饮业年营业额的四分之一),人均年餐饮消费达到506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今年以来,广州餐饮业是逆势而上,1至7月份餐饮业零售额达到343.5亿元,同比增长19.2%,增速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个百分点。
据了解,广州人的餐饮消费习惯,主要以大众化的家庭消费、休闲消费为主。在餐饮消费四大组成部分中,商务消费、旅游者消费各占20%的市场份额,而家庭消费、休闲消费则占据了60%以上。据不完全统计,有35%以上的家庭有上酒家、饭店过节,吃团圆饭、喝聚会茶等习惯,“假日经济”在餐饮消费市场表现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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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林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