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享受餐饮、娱乐等服务过程中,被额外收取数额不等的餐具消毒费、座位费、开瓶费等行为,即日起在山西省太原市全面禁止。
1日起正式实施的《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办法》规定,餐饮、洗浴及娱乐等行业的经营成本应当包含空调费、茶位费、餐具消毒费、座位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经营者不得以此名目另行收费。服务对象自带酒水、饮料等,经营单位也不得以开瓶费、服务费等名目收取费用。
这一办法同时规定,有关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陈韶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