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临期食品必须设专柜

食品安全 jkdyz 132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昨日下午,成都市工商局对成都40余家大型商场、超市负责人下达最后通牒,要求各超市在3月15日之前必须设立“临期”食品专柜:食品经营企业根据实际,在经营场所内建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张贴醒目提示,提醒消费者酌情消费和在保质期内食用。同时,规范促销行为,促销食品必须明码标价,明示价格折扣标准,防止出现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所谓“临期”食品,是指快到保质期的食品。食品保质期在1年以上的,临期时间界定为保质期满之日前45天;食品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临期时间界定为保质期之日前20天;食品保质期少于15天的,“临期”时间界定为保质期满之日前1-4天;食品经营企业卖场内,现场制售食品不属于“临期”食品范畴。

(责任编辑:何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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