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坚持先验血致孕妇死亡续:家人告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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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孕妇董明霞在济阳县中医院做引产手术时大出血,由于院方坚持先验血,耽误治疗时间,致其死亡。23日,董明霞的家人将齐鲁医院、济阳县中医院和省血液中心一起告上了法庭。

  等待血液的过程中,患者的亲属焦虑不安失声痛哭。

  网友现场目击

  亲眼目睹孕妇大出血母子惨死在齐鲁医院

  10月9日,孕妇董明霞在济阳县中医院做引产手术时大出血,随后被转入齐鲁医院。苦等救命血的过程中,她不幸离开人世。董明霞的家人欲状告齐鲁医院、济阳县中医院和省血液中心,今天下午,历下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董明霞案将于12月2日上午9点开庭,地点在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

  法院受理此案

  下午,董明霞的公公告诉记者,在董明霞大出血后,医护人员检查发现,董明霞的血型是极其稀有的O型RH阴性血。这种血全国不到1%,当时两家医院均没有这一血型的血液,省血液中心的血液需大约6个小时解冻。在缺血状态中,她凄惨离去。这引发网民对法律、医疗、医患关系、稀有血型联盟、血型普查机制等问题的激烈讨论。事发后,其家人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特聘请了著名的法学专家、《献血法》起草人之一卓小勤代理诉讼,誓将官司进行到底。

  10月21日,卓小勤和董明霞的家人来到历下区人民法院,向院方递交了民事诉讼状。今天下午2点左右,董明霞的丈夫张端哲以及董明霞的父母来到历下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办理了立案手续,法院当即下发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两岁幼儿成原告

  在民事诉讼状里,齐鲁医院、济阳县中医院和山东省血液中心均是被告。

  董明霞的家人提出的两条诉讼请求分别是:由被告赔偿各种损失费共计人民币814584.2元,由三被告在媒体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80多万元是怎么来的?董明霞的丈夫张端哲告诉记者,这不是信口开河,而是经过细致计算得出来的,包括孩子的抚养费、父母的赡养费、精神损失费、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记者注意到,董明霞两岁多的儿子的名字也出现在原告一栏,排在父亲之后、姥爷和姥姥之前。“他母亲去世后,他每天都哭。他还不懂事,不知道死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见不着妈妈了。我们来办立案手续,他就跟在后边大声哭,说要妈妈抱抱,听得人心酸。我费了好大劲儿才把他留在家里。为了儿子,我已丢了工作。”董明霞的丈夫张端哲说,儿子作为原告,一方面是因为这涉及孩子抚养费诉求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想给孩子一个交代。儿子现在不懂事,但他长大了就会明白,他曾经为母亲告过状,不管结果如何,大家都努力过。

(责任编辑:温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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