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民营医院内刊充斥“黄毒” 内容露骨涉侵权

医院动态 jkdyz 182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熙熙攘攘的商场前面,有人塞给你一本时尚杂志,很多人有种天上掉馅饼的感觉,就顺手放进包里,想回家后慢慢欣赏。原来,这本免费杂志是一本民营医院的内刊,里边除了该医院的广告,更多的是露骨的情爱描写和画面……这是很多人在人流密集区经常遇到的情形。

  记者在山东省青岛市调查发现,这些没有刊号、没有工商广告审批、充满色情暴力、涉嫌侵权的杂志,充斥于青岛的人流密集区,杂志散发人员甚至连中小学生都不放过,危害严重。这些“杂志”为逃避有关人员监管,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成了“黄毒游击队”,给监管带来巨大挑战。

  “医院内刊”充斥商圈

  记者在青岛台东商业步行街转悠,一散发杂志的年轻小伙子发给记者一本杂志。记者发现,这本名叫《岛城领袖》的杂志是一本医院内刊,属于贺年版,封面上,一名美女明星向读者抱拳拜年,封底是2011年的日历,可能是感觉日历有点价值,很多被赠予杂志的群众都随手把杂志放进包内带走。

  台东步行街是国内排名前几位的名街,人流量巨大,记者采访台东闹市区一些报刊亭主、商贩,他们都称这个地方散发医院内刊的人特别多,几乎每天都有几十拨。

  青岛中豪外国语学校的赵小姐是个很爱看杂志的女士,她一下子给记者拿出来好几本这样的内刊:《小城大爱》、《广济:读者文摘》、《真爱》。“我几乎每周都能发现新的内刊在我单位附近发放。”她称。

  更有意思的是,记者在台东六路和威海路交界处的台东一隅发现,有个老年人正在从垃圾箱里往外捡纸张好当废纸卖,记者发现,在老大爷身边半米多高的纸张里,内刊占据了一多半。“这个老头每天光从垃圾箱里捡医院内刊就能卖个几十元。”旁边的一位糖果摊主告诉记者。

  杂志“色狼之意不在色”

  “太露骨了。”这是很多医院内刊读者对这些内刊的评价。

  记者发现,这些内刊的封面都很精美,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明星在封面上朝你微笑,感觉非常养眼。然而,打开杂志,原本还算雅致的装帧完全被不堪入目的低俗文章和广告所充斥,诸如《对男人最有效的内裤勾引法》、《一年性爱帮你赚10万广告费》等打着擦边球的情色文学比比皆是,里边的幽默笑话也几乎全是黄段子。在这些露骨的故事间隙,穿插着该医院的特色专科、联系方式以及该医院相对其他医院价目的优惠对比。

  除了情色路线,还有的内刊走秘闻路子。在青岛某医院主办的《真爱》一期杂志里,记者发现,《辛亥革命后,国民党“有为青年”多逛妓院》、《林彪遗骸为何未能回国》、《冯小刚鲜为人知的婚姻内幕》等文章充斥其中。当然,杂志中也不忘穿插一些关于“性”的内容。

  “这些杂志之所以刊登这些与医疗保健毫无干系的内容,就是为了吸引你阅读,让你去他们医院就诊,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对这些内刊用意,很多读者都心知肚明。

  无刊号和广告许可证

  除了内容露骨之外,医院内刊还有很多地方令人诟病。

  按照2005年9月20日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内部发行的期刊只能在境内按指定范围发行,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陈列。”同样,在此前(1997年12月30日)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中,更是明确规定,“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印和承印,实行核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管理。未经批准取得《准印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印和承印活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五条同时规定:“印刷时,应在明显位置完整地印出‘内部资料准印证’编号,不得省略或假冒、伪造。”对于刊登广告的问题,则有第六条做出这样的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拉赞助或搞有偿经营性活动。”

  但是,记者手头掌握的几种医院内刊却统统没有刊号和广告经营许可证,明显违反新闻出版相关法规和广告法。

  并且,很多医院内刊都是用明星做封面。但记者了解到,这些医院都没有跟明星签订广告合同,涉嫌侵犯明星权益。“内刊从正规报刊、互联网上摘录的内容,这些医院根本没有付转载费,都是偷偷摸摸进行的。”一医院人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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