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基层医疗机构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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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破以药养医模式,解决百姓看病贵难题。”20日上午,湖南浏阳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仪式举行,标志着浏阳市所有政府举办的33个乡镇卫生院、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根据湖南省统一部署,浏阳市是第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基层部分)》确定的307种基本药物以及湖南省规定的198种增补药品(共505种),为现阶段浏阳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505种基本药品基本囊括老百姓日常所需,但某些专科药物,如骨科、眼科、风湿科等不在基本药物范围之内。

  自2011年6月11日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基本药物,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按购进价格实习零差率销售。根据湖南省统一规定,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执行全省统一采购价格,由通过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浏阳市副市长张葵红表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将改变传统以药养医模式,解决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各乡镇切实做好工作,扎扎实实为老百姓服务。

  “这是一项为老百姓考虑的政策。”56岁的胡志旭说,由于亲身遭遇过“看病贵”的难题,胡志旭说起这项政策便深有感触。

  浏阳市卫生局副局长罗其美表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药物价格相比现在将下降30%―40%,多的可降到50%。以往,药品销售盈利在医院经营中占据着很大的比例,“是医院收入的一半”,罗其美说。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将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

  从今年7月1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元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10元,其中个人支付2元,其余8元由医保支付。

(责任编辑:陈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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