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再婚课堂

婚恋话题 jkdyz 71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华先生(平江):我和前妻原来一直租住在单位的住宅,前妻过世后,子女支持我在2000年再婚。再婚后单位进行了房改,扣除我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务补贴,我用10万元个人积蓄购买了房产,我和现在的妻子决定把房子都留给子女,应该怎么办?

  胡国华律师回复: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以自己的财产购买的房屋,归购买者个人所有。同时,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华先生购房是婚后行为,如果希望由子女取得房屋的产权,首先要获得女方对他独资购房情况的认可或相关证明,然后通过将房屋赠与,或者立遗嘱的方式确定房屋由子女继承。

(实习编辑:陈兴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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