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史上最严控烟条例发布

社会万象 jkdyz 238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条例的《深圳经济特区控烟条例》(2013年新修订版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2月27日上午举行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卫生计生委现场解读了这一条例,明确国家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16类场所为禁止吸烟场所。同时联合8部门加大监督执法,个人违法将处50-500元罚款,经营管理者不履行控烟职责的将被罚3万元。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明确,国家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16类场所为禁止吸烟场所,此外,到2016年12月31日前,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茶艺馆、洗浴等休闲服务场所为限制吸烟场所。

  新条例还规定,禁烟场所都必须有禁烟标志,不得放置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并赋予任何个人要求吸烟者在禁烟场所禁烟、要求经营者和管理者要履行监管职责以及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的权利。与此同时,条例还加大了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美华:“再一个方面就是提高了罚款的额度,有三个梯度,首先违法的当场交50块钱,不听劝阻的就是200元,干扰执法阻碍执法的就500元,这样对在禁烟场所吸烟的,不听劝阻的对他们也是一个警示。”

  为避免再次出现之前“控烟条例施行逾十年未开一张罚单”的现象,新的控烟条例实施后,教育、文体旅游、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城管、公安、口岸、监察等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控烟监督执法行动。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美华:“谁的地盘谁管理谁执法,比如说文化娱乐场所旅游场所,就由文体旅游局来执法;像医院医疗机构,这些就由卫生部门来执法;像学校就由教育部门来执法。因为这些部门本身有执法权的,只是说在他们自己管辖的区域内,增加控制吸烟这样一项职责。”

  截止2014年1月1日,中国共有10个城市实施了公共卫生场所控烟条例。而深圳新修订的控烟条例则是最接近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其中提出,到2016年底,要实现室内公用场所100%无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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